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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来源:北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韩翔律师,北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

  韩翔,北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义务的转让条件主要有两点:

1、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

2、合同义务转让经过权利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过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二、合同义务的特征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耍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义务的转让也是属于合同履行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对于合同义务的认定,是需要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协商认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处理的,后期如果就转让的事项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追究法律的。

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应该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但是到期之后主要的债务人还是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义务履行,这样的情况下,当时合同的担保人就应该开始履行担保了,所以这里面说的主债务期届满其实是一个时间节点的问题,这要是针对需要履行债务的人员。

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的保证期比主债务履行的时间早或者和主债务旅行的时间相等,那么这样就等于没有约定好保证期,会在主债务履行期到期之后的6个月作为保证期。

二、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已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民事合同的签订以及民事合同的义务的履行的,此时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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